移动设备、集中注意力与碎片时间

移动互联网目前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发展,iOS,Android,WP7,Blackberry,WebOS争奇斗艳,iPhone、iPad引领的各类新型移动设备也层出不穷。”根据IDC的数据,2010年第4季度智能手机制造商出货1.009亿部设备,比去年同期增长87.2%;相比之下,PC制造商交付9210万台,同比只增长5.5%,这意味着智能手机出货量首次超过个人电脑“①,随着芯片制造技术的不断演进,以及3G、4G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成熟与推广,移动设备必将获得更大的成长空间,这是PC革命以来又一次个人计算革命——“The smartphone is the new personal computer of choice”②。

也正是由于智能移动设备的逐步普及,使得大家在乘地铁、坐公交、约会等人或夜里睡不着觉等碎片化的时间里有了更多消磨时间的选择,这种现象在3G技术发展普及最早的日本尤为普遍japan cellphones in subways:”日本的地铁里很安静,没有大声的喧哗,很大一部分人在用手机,可你绝不会听到铃声。每个人都尽量不去妨碍别人,手机都是在静音设置。他们用手机做什么呢,很多人是写短信。还有很多人是用手机阅读,也有人是在玩游戏“③。经常使用手机浏览网页或者看电子书的同学大概都有体会,当你的注意力集中在手机屏幕上以后,你会有比注视着PC屏幕强得多的抗干扰能力,进而无论是网页浏览新闻还是聊QQ、发微博亦或是看电子书,一般都会有比在PC上更高的效率,且能连续坚持更长的时间,除非,地铁到站了,电话响了或者约会的人到了。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高效率?根据自己的体会我把原因归结为”相对的独占性“,”掌控性“以及”消磨碎片时间“。

1)相对的独占性:目前无论是智能手机还是平板设备,用户使用某一功能时往往是通过打开某款应用程序,而移动设备上的应用程序绝大多数是占满整个屏幕的,也就是说显示屏的所有空间都被这款程序独占了,在这段时间里用户一直在做同一件事情。虽然目前大多数智能设备都支持多任务,但程序之间的切换还是不如PC平台上方便快捷,并且移动设备性能有限,又承担着保证随时进行通话的责任,通常用户不会同时在后台运行过多的程序。这就使得用户的注意力基本全部集中在打开的这款应用程序上,同时移动设备的边框也在无形中限制了用户的视野范围,由此集中注意力带来的高效率随之而来。与之相类似,PC上使用Outlook等客户端软件收发邮件往往比使用网页版的邮箱效率更高,网页版的邮箱只是浏览器的一个Tab,用户随时面临着新Tab的诱惑;使用Kindle看电子书往往比使用iPad有更高的效率,因为电子书在Kindle上的独占性比iBooks在iPad上的独占性要强得多,iPad用户有着太多太多的诱惑。

2)掌控性: 智能移动设备通常不会太大,也不会太重,iPad和Kindle DX算是大号的,也不超过10英寸,也就是说,用户可以把它们握在手中,”上下把玩“,这种掌控性带来的是一种潜在的控制欲,”你是我的,我要物尽其用“,除了Mac Book Air等超轻薄笔记本或上网本,通常人们不能随身携带并把玩一般的笔记本电脑,更遑论台式PC。

kindle-DX

3)消磨碎片化的时间:所谓碎片化时间,即小块小块的零碎短暂的时间,例如上班路上,在公司的厕所里,在回家的地铁里等等。对于移动互联网行业来说,能否吸引碎片时间里用户的偏爱是能否成功的关键之一,到了一个地方,我可以发一条Twitter,可以在Foursquare上Checkin,也可以把抓拍到底Moment上传到Instagram,如果条件合适,也可以浏览网页或者看电子书。在这些场合时用户通常是跟众多路人在一起,可能会比较无聊,这个时候智能移动设备就派上了用场,为了Kill Time,为了找点事情做,用户的注意力如果不是聚焦在身边的俊男靓女或突发事件身上,就是移动设备上那块边框内闪闪的的屏幕了,从比较无聊到有事情做,不管这件事多么无聊,用户都是在有意的在做这件事。

总结:以上就是我最近使用移动设备的一点小感受,关于对移动设备的注意力,有一件很囧的事,前几日坐一号线地铁本来要在复兴门转乘2号线,结果由于我正在用手机的记事本写一点东西,结果坐过站到了南礼士路,发现后下车折回,又由于写东西坐过站回到了西单,最后囧囧的又从西单坐回了复兴门,终于转车成功,也正是这件囧事激发了我写此文的兴趣,聊以自慰。欢迎拍砖,欢迎讨论。

Reference:

①:http://hardware.solidot.org/hardware/11/02/09/1052203.shtml

②:http://www.channelregister.co.uk/2011/02/08/idc_smartphone_pc_shipments/

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42c5310100gf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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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 2011 年 2 月 24 日 - 上午 9:46 | Permalink

    不错,做产品就是这样锻炼出来的。但多些数据、图表之类的就更好了

  • 2011 年 2 月 25 日 - 上午 11:32 | Permalink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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